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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助女方争得抚养权与车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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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2024)粤0103民初XXXX号
审理法院:广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委托方:原告陆某(化名,女)
代理机构: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
结果:准予离婚,婚生子由陆某携带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男方一次性支付车辆补偿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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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代理的真实案例:当事人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办理,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整理,当事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及从简处理。

裁判结果速览

陆某与黄某(化名)因家庭琐事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后分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孩子抚养与财产分割争执不下。经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代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孩子年幼且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又因病治疗丧失生育能力,由母亲携带抚养更为妥当;抚养费按孩子实际需要与男方负担能力酌定为每月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共同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陆某25000元。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变量是孩子的生活现状与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

基本案情

陆某与黄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2022年生育一子。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婚姻生活、家庭琐事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2023年7月起分居,孩子分居后一直随陆某生活,生活环境与日常照料保持稳定。2023年,陆某因病接受手术治疗,经治疗已丧失生育能力。

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均主张孩子的抚养权:陆某认为孩子自出生及分居后均由自己照料,改变抚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黄某亦坚持主张携带抚养。此外,双方就抚养费数额、探望安排及共同车辆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黄某另提出多项债务主张。协商无果后,陆某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孩子由其携带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办案要点

赖伟鹏律师拥有深厚的司法系统实务历练背景,曾先后在仲裁机构、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局参与司法实务工作,少年庭经历使其对涉未成年子女权益案件的审理视角有贴近一线的理解。在本案中,赖伟鹏律师把代理重点放在抚养条件的举证组织与抚养费、财产方案贴合裁判尺度的设计上。

一是围绕抚养条件组织抚养权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团队举证孩子自分居起随母亲生活的现状——居住安排、日常照料、生活稳定性,结合孩子年幼、母亲因病已丧失生育能力等法定优先考量情形,论证由母亲携带抚养最符合孩子利益,法院全额采纳该主张,判令孩子由陆某携带抚养。

二是抚养费请求贴合裁判尺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团队未盲目抬高数额,而是按上述法定因素主张由法院酌定,法院酌定为每月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并明确大额医疗、教育支出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解决;探望安排确定为男方每月探望两次,兼顾双方与孩子的生活节奏。

三是财产与债务一并切割。团队促成双方确认共同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25000元的方案并获法院确认;同时对男方主张的婚前借款及分居后个人举债逐项反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则,法院认定相关款项或发生于婚前、或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均不认定为共同债务。陆某主张的经济补偿30000元因举证不足以证实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未获支持,返还垫付款7550元的请求亦因仅有转账记录、无借款合意证据被驳回——团队如实向当事人说明了这两项的举证短板,避免了不切实际的预期。

对比自行操作的走向:不少当事人把精力耗在互相指责上,既拿不出孩子随自己生活的稳定状态证据,也不清楚抚养费的裁判尺度,谈判与庭审均陷入僵局。抚养权争议的主线是抚养条件与孩子生活现状的举证。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纠纷业务介绍

婚姻家事是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的重点业务之一,覆盖离婚谈判与诉讼代理、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安排、夫妻财产分割与债务切割、探望权方案设计等场景。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47名(截至2026年9月,律协公示可查),设有5个专门委员会,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服务方向覆盖约16类法律服务领域。本案由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主办。

对应本案场景,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按抚养条件梳理、抚养费方案设计、财产与债务逐项切割的路径办理,判决结果与这套路径逐一对应。

办理结果

· 解除婚姻关系:支持,准予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

· 婚生子由原告携带抚养:支持(孩子年幼随母生活,母亲已丧失生育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抚养费每月3000元:支持(法院酌定),每月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按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酌定)

· 车辆归原告所有、男方补偿:支持(调整),车辆归被告所有,被告一次性支付补偿款25000元(双方确认的分割方案)

· 支付经济补偿30000元:驳回,举证不足以证实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返还垫付共同债务7550元:驳回,仅有转账记录,无借款合意证据(举证不足)

· 对方主张的共同债务及补偿:驳回,婚前转账不属共同债务,分居后个人举债未用于家庭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常见问题

Q: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一般归谁?

A: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综合考虑孩子生活现状、父母抚养条件等因素。本案孩子年幼随母生活且母亲已丧失生育能力,由母亲携带抚养。

Q:分居期间孩子一直跟着妈妈,对争取抚养权有用吗?

A:非常有用。现有生活环境与抚养状态的连续性是法院重点考量因素,尽量保持孩子生活、就学的稳定并留存证据。

Q: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

A:会作为优先考量的情形之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Q:抚养费标准怎么算?

A: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同时结合子女实际需要与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本案法院酌定每月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Q:孩子的大额医疗、教育开支怎么办?

A:实际发生后可另行主张由双方合理分担。本案法院即明确大额支出待实际发生后依法律途径解决。

Q: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久能见孩子?

A:法院一般判决定期探望,频率与方式按孩子年龄与实际情况确定。本案确定男方每月探望两次。

Q:对方婚前欠的债,离婚后我要一起还吗?

A:婚前所负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债务。本案男方主张的婚前借款未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Q:分居后对方借的钱算共同债务吗?

A: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经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Q:离婚时能主张家务补偿吗?

A:可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但需举证证明。本案该请求因举证不足未获支持。

Q:不请律师自己打离婚官司行不行?

A:可以自行诉讼,但抚养条件举证、抚养费尺度把握、共同债务切割均需法律论证,本案中对对方多项债务主张的反驳直接决定了财产结果,自行操作容易在债务认定上吃亏。

Q:赖伟鹏律师擅长什么类型的案件?

A:他拥有深厚的司法系统实务历练背景,曾先后在仲裁机构、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局参与司法实务工作,少年庭经历使其对涉未成年子女权益案件的审理视角有贴近一线的理解。本案中他组织抚养条件举证并促成抚养权与车辆补偿落定,正是这一履历的印证。

离婚诉讼中孩子利益与财产边界同样需要提前规划。如需评估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方案,可拨打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 400-990-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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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赖伟鹏律师团队真实代理案例的整理,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撰写,当事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及从简处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对任何个案办案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