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杨某某与蒙某某系多年朋友及同事关系。2019年至2024年期间,蒙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向杨某某借款,杨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陆续出借款项。2024年6月12日,双方通过微信确认蒙某某尚欠借款20000元。后因蒙某某长期未还款,杨某某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2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难点
- 借款金额认定.29元,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实际欠款为20000元
- 利息主张,原告主张自起诉日起按LPR计算
- 律师费用承担,但未获法院支持。
代理思路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在诉讼中重点突出以下策略:
- 证据组织、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 法律适用《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张法定利息
- 程序应对,仍推动法院依法采纳证据并作出有利判决。
案件结果
阳春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
- 被告蒙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自2025年2月2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554元,由被告负担367元。
判决书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