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近日,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公司与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徐某支付剩余货款27万余元及利息、律师费3万元,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办案难点
- 1、是否存在有效买卖合同及履行事实
- 2、违约金是否过高,应否调整
- 3、律师费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成本。
代理思路
- 1、合同与履约证据齐全:提交《材料购销合同》、对账单、微信沟通记录、银行转账截图,清晰呈现交易全过程
- 2、利息主张依法调整:虽合同约定按1%/天计算违约金,但律师主动依据司法解释主张按LPR四倍计算,获得法院支持
- 3、律师费主张有据:合同明确约定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律师据此成功争取全部律师费由被告负担。
案件结果
- 1、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徐某未按约付款构成违约
- 2、违约金标准依法调整为LPR的四倍,分段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 3、律师费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失,应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