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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子女由父亲抚养八年分居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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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背景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一方离家出走长达八年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原告韦某某(化名)与被告彭某某(化名)解除婚姻关系,并判决两名婚生女儿由原告直接抚养。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施泽洲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助力当事人结束多年不幸婚姻,重获生活希望。

办案难点

  •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被告离家八年是否构成法定离婚条件
  • 子女抚养权归属:两名女儿应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
  • 抚养费承担方式:原告是否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

代理思路

  • 感情破裂证据强化:强调双方分居已逾八年,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 子女意愿与生活现状结合:通过询问笔录体现女儿愿随父亲生活,且已形成稳定生活环境
  • 诉讼请求灵活调整:原告自愿承担抚养费并放弃部分诉请,体现诚意,便于法院支持核心诉求。

案件结果

丰顺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依法判决:

  • 准予原告韦某某与被告彭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 两名婚生女儿由原告韦某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
  •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截图1

判决书截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