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就一宗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钟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胡某某返还投资款9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公告费。该判决明确了合伙关系中投资款返还的合意效力,维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难点
- 合伙关系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是否存在事实合伙关系
- 退伙合意效力:被告口头同意退款是否构成有效还款承诺
- 第三人责任:其他合伙投资人是否应对退款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思路
- 电子证据整合:完整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明出资事实与退伙合意
- 法律关系厘清:紧扣“退伙合意”而非“合伙清算”,简化争议焦点
- 诉讼请求聚焦:以“返还投资款”为核心,避免涉及复杂合伙清算程序。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
- 投资款返还:被告应返还原告投资款9万元
- 利息支持:自2025年1月16日起按年利率3.45%计息
- 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20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