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某员工与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互诉劳动争议一案已作出裁决。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甘洁颖律师代理的员工方主要仲裁请求获得支持,仲裁委裁定公司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及返还社会保险单位垫付款项共计2700余元,并驳回了公司的全部反申请请求。
办案难点
- 工资标准是6000元还是4700元(含1300元社保补贴)
- 海外出差期间是否存在加班
- 员工垫付的社保单位部分应否返还
- 双方提出的其他多项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代理思路
面对复杂的互诉案件,明岑律师紧扣核心争议,精准举证:
- 锁定关键证据:提交《入职通知书》,成功主张6000元月薪标准,否定了公司单方提出的“扣除社保补贴”条款
- 厘清法定义务:清晰论证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不能以“补贴”形式转嫁,成功追回员工垫付的社保单位部分2500余元
- 有效防御反击:对公司提出的经济损失、地铁罚款、差旅费等反请求,逐一击破,指出其证据不足或缺乏依据,最终使其全部反请求被驳回。
案件结果
- 申请人工资标准为6000元/月,公司拖欠2025年6月9日工资275.86元应予支付
- 公司应返还申请人垫付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2500余元
- 申请人主张的加班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 公司的全部反申请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均予驳回。
- 裁决结果:
- 公司需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及返还社保垫款共计2700余元。
判决书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