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就一宗充电桩平台合作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原告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某某公司支付代收费用24.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该判决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有效维护了充电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办案难点
- 合作费用结算:双方对2021年5月至7月代收费用是否存在扣减项目存在争议
- 违约责任认定:原告是否因被告未付款而有权下线充电站
- 违约金合理性:被告反诉主张的20万元违约金是否应予支持。
代理思路
- 协议体系梳理:厘清多份合作协议的适用关系,明确费用结算依据
- 证据链完整构建:整合对账单、微信记录、邮件往来等电子证据,还原履约事实
- 违约责任平衡主张:合理应对反诉,主张双方过错并存,有效降低违约金额。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
- 代收费用确认:被告应支付代收费用24.9万余元,并自2022年2月25日起按LPR计息
- 违约金部分支持:原告擅自下线构成违约,但被告亦有过错,酌定违约金为5万元
- 反诉驳回:被告其他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 费用分担:本诉与反诉受理费由双方按责分担。
判决书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