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GUANGDONG MINGCEN LAW FIRM

NEWS ARTICLE

法律常识

广州保证责任与保证期间 担保签字前看清

返回新闻列表

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的担保人一栏签字,就意味着可能替他人还债,签与不签、怎么签,责任差别很大。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的顺序不同;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广州的朋友在签字之前,应当把下面几组情形看清楚。

情形一: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条款写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债务人,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这是保证人责任更重的一种方式。签字前看清责任方式,不要默认自己只是「见证人」,更不要碍于情面不看条款。保证范围同样要看,是否包含利息、违约金与实现债权的费用,直接决定将来被主张的数额。

情形二:签的是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的,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处理,这对保证人相对有利,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轻易脱身。债务下落不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先诉抗辩挡不住最终承担责任。

情形三:保证期间已经过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依法向保证人主张的,保证责任消灭,此后即便债务人认账,也不能再要求保证人还钱。没有约定时 6 个月的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广州的出借人务必在期间内发出有效主张并留存凭证。主张的方式与对象要对,仅向债务人催收而未及于保证人的,期间照样继续走完。

情形四:主债务发生了变化

未经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主债务转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处理同理。担保关系不是签字后就一劳永逸,主债务的每次变动都可能改变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借款展期、追加借款、变更用途,都应回到保证人面前重新确认。个案怎么适用,可致电 400-990-8806 由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逐项评估。

常见问答

问:只在借条上写了「担保人」三个字,算哪种保证?
答: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按一般保证处理,其承担责任有先诉抗辩,与连带责任的被追偿顺序差别明显,签字时写清方式更稳妥。
问:保证期间过了,债权人还能找我吗?
答:保证责任已经消灭的,可以提出期间经过的抗辩,债权人另行向债务人主张不影响这一结果,以查明的事实为准。
问:替朋友担保后朋友还不上,我要承担什么?
答:按保证方式与保证范围承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注意保留借款合同、转账与催收等凭证。
问:签担保时没看清借款金额,还能翻出来重新算吗?
答:签字即视为对借条载明内容的确认,除非能证明签名不真实或者内容被调换,签字前的核对环节没有回头路。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2416A
法律咨询热线:400-990-88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09:00–18:30,周末可预约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科普整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也不对任何个案结果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