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6〕第22号),拟征收枫泾镇钱明村18组、19组的集体土地,用于金山区枫泾镇JSS1-0601单元(枫泾工业区北区)19-06街坊CB-202508001号地块实施储备开发项目。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8月24日。
对于钱明村的村民来说,这份公告意味着两件事:一是土地即将被征收,补偿即将启动;二是从现在开始,有很多事情不能再做了——做了也白做,不仅拿不到补偿,还可能惹上麻烦。
黄韶娟律师是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行政法律和政府法律顾问领域有丰富经验,对征地拆迁的行政程序尤其熟悉。以下是她对本次征地预公告中村民最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的梳理。
一、补偿登记:10个工作日内不办,后果很严重
公告明确要求: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最晚至2026年8月24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钱明村村民委员会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
黄韶娟律师提醒:
登记是补偿的前置条件。 征地补偿的依据是实地调查确认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情况。如果你不去登记,补偿清单上就没有你的名字和对应数据——后续拆迁补偿款发放时会非常被动。
**要带什么材料?**不动产权属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证件丢失或尚未办理——先去村委会开证明,再携带证明和其他辅助材料(如水电费缴纳单、邻里证言等)前往登记。
错过了期限还能补办吗? 可以申请,但难度和手续会倍增。通常需要通过书面申请说明逾期原因,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补登。所以不要拖到最后一刻。
二、征地公告后"四不得"——村民最容易踩的坑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即进入为期一年的限制期,村民不得进行以下四种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突击在即将被征收的土地上种树、种菜、种果苗,企图多拿青苗补偿——这种行为不仅不会被补偿,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认定为诈骗。黄韶娟律师强调:"征收部门在公告前已对地上附着物完成录像登记和航拍测绘,公告前后新增的青苗和附着物有据可查。"
二不得:抢建扩建。 突击搭建偏房、加盖楼层、扩建院落——新增建筑不仅不计入补偿,还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三不得:突击装修。 买劣质材料快速装修房屋、贴瓷砖、装吊顶——目的是抬高房屋评估价值。征地部门的勘测和评估以公告前的房屋状况为准。
四不得:已获批但未开工的新房。 如果你的宅基地上已经拿到了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还没开工——征地公告后就不能再开工了。开工了也不算补偿面积。你的权益应转为按照宅基地和房屋补偿政策协商处理。
三、黄韶娟律师解析:上海征地补偿标准——钱明村村民能拿多少钱?
本次征地的补偿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土地补偿费: 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金山区枫泾镇的标准为126.1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 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附着物补偿: 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执行,包括树木、水井、围墙、晒场等按类目计补。
房屋补偿: 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这是宅基地房屋补偿的核心依据,涵盖了房屋价值的评估标准、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等。
黄韶娟律师特别指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逻辑不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更侧重于'重置成本'而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补偿金主要覆盖的是'重建同等房屋的成本',而不是'这套房子在市场上能卖多少钱'。村民在谈补偿时要注意这个区别,不要用周边商品房价格来对标。"
四、如果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维权?
征地过程中如果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不满意,有以下法定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征地补偿方案正式公告时,会再给30天的异议期。
申请听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提出——金山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协调与裁决。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黄韶娟律师实践建议:"征地维权的黄金法则——先登记、后异议、再诉讼。不要因为对补偿不满意就拒绝办理补偿登记。登记是对你权利的确认,不登记等于默认放弃程序性权利。登记之后再按法定程序一步步走。"
五、常见问题FAQ
问:征地预公告和正式的征地公告有什么区别?
答:预公告是征地程序的第一步,告知村民将要征收,并启动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正式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在征地申请获批后才发布,此时征收已经确定。预公告阶段是登记和提出意见的关键窗口。
问:我家宅基地上的房子是2000年建的,没有房产证,能拿到补偿吗?
答:根据上海的政策,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农村房屋,如果有宅基地使用证和建房批准文件——一般可以认定为合法建筑并纳入补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你的建房时间和审批材料来判断。
问:我儿子户口在城里,他还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答:征地补偿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里统一分配),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你儿子如果是房屋的共同产权人,不影响房屋补偿。但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享受对象,通常要求是被征地时户籍在本村的农业人口。
问:村里通知我去签字领钱,我该签吗?
答:签之前一定要看懂你签的是什么。是"补偿确认书"还是"补偿协议"?条款内容是否与你协商的一致?签字意味着你认可协议内容,签字后反悔的难度很大。建议在不清楚条款含义时暂停签字,先咨询专业人士。
问:征地公告后我发现邻居在偷偷加盖房子,我该举报吗?
答:不应该说"举报"——但你可以向征地部门或村委会反映情况。突击建设不仅影响公平补偿,还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一旦查实,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六、黄韶娟律师总结
征地听起来吓人,但法律为被征收人设定了严密的程序保障。村民需要把握的核心是三条:及时登记确认权利、了解限制性规定避免踩坑、不满意补偿就依法维权。
如果你或家人面临征地拆迁,对补偿登记、宅基地面积认定、补偿标准等问题有疑问,可咨询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黄韶娟律师。黄律师在行政法律和政府法律顾问领域有多年的实务经验,能帮你理清征地流程、评估补偿合理性、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 行政法律与土地征收团队
主推律师:黄韶娟
专业业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政府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