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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AI造谣一张嘴,市值蒸发70亿!造谣者已被刑拘,律师详解三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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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遭遇AI造谣--明岑律师事务所

📋 事件速览:

🔹 2026年6月22日-26日,一条"某饮料创始人不喝自家品牌饮料"的AI伪造视频在社交平台热传
🔹 5个交易日,某饮料A股+H股两地市值合计蒸发超70亿元
🔹 2026年6月27日,某饮料官方发布澄清声明:视频系凭空捏造,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 2026年6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 罗某某(男,39岁,自媒体从业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作案工具:AI工具批量生成虚假视频

⚠️ 警醒:用AI编假新闻博流量,不仅是违法——已经是犯罪!

🔥 市值蒸发70亿 🤖 AI造谣 ⚖️ 刑事拘留

一、事件始末:一条AI伪造视频如何搅动70亿市值?

📅 2026年6月22日

一条"某饮料创始人在饭局上说自己不喝自家品牌饮料"的短视频在微博、抖音等平台快速传播,触发食品饮料板块关注。

📅 2026年6月22日-26日(5个交易日)

某饮料A股+H股持续下行——A股从120.63元跌至110.90元(累计跌幅约8%),港股同步下挫,两地市值合计蒸发超70亿元。公司紧急启动舆情监控。

📅 2026年6月27日

某饮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措辞强硬的《澄清声明》:
"所谓饭局视频为凭空捏造、无任何事实依据,对消费者及投资者造成误导,损害公司声誉。公司已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持续追究相关人员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26年6月29日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正式发布警情通报:罗某某(男,39岁,自媒体从业人员)已被刑事拘留。通报指出:罗某某为博取关注、引流牟利,借助AI工具编造虚假信息并散布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2026年6月29日午后

真相大白后,某饮料A股强势涨停(10CM),一天市值回升约70亿元,基本收复前期全部跌幅。网友戏称:"谣言杀了70亿,真相涨回70亿。"


二、罪名认定:为何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主观要件

故意——明知虚假仍散布
动机:博取关注、引流牟利
本案:恶意明显

📣客观要件

捏造虚伪事实(AI生成)+散布虚伪事实(社交平台)= 两个行为均已实施

💰损害后果

直接经济损失超70亿元
远超50万元立案门槛
远超"重大损失"标准

⚠️ 立案门槛(最高检、公安部联合规定):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①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 本案远超此门槛
② 虽未达50万元,但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导致停产、破产的
③ 造成恶劣影响的

💡 律师解读:AI只是工具,恶意造谣者难逃刑事追责
即便使用AI生成内容,捏造事实的主体依然是本人,不能以此免除刑事责任。AI是工具,恶意是本质——工具的先进性不能改变行为的违法性,更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 注意:AI造谣≠无责,"AI生成"不是挡箭牌!

① AI是行为工具,不是责任主体——刑事责任由自然人承担,不是AI
② AI生成内容仍代表行为人的主观意志——选择生成什么、是否发布,均由行为人决定
③ 使用AI批量生成更具主观恶意——说明行为人刻意规避审查,主观恶意更重
④ 未来趋势:AI生成内容监管将更严格——《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已明确AI内容须标识

三、"黄金37天":刑事拘留后当事人及家属怎么办?

🕐 什么是"黄金37天"?

刑事拘留最长30天 → 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7天
两段相加 = 37天(决定当事人是否被正式逮捕的关键窗口期)

在此期间:检察院尚未正式批准逮捕,辩护律师可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这是争取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

📋 刑事拘留后37天内的辩护策略

1.第一时间委托辩护律师
家属在当事人被拘留后应尽快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律师可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评估罪名是否成立。公共开支前两次会见不受监听,是获取真实案情的重要窗口。

2.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评估罪名构成
本案涉及:① 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构成?② 市值损失与造谣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程度?③ 是否有其他从轻情节?

3.申请取保候审(第30天前完成)
律师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① 不是累犯;② 羁押可能造成严重后果;③ 认罪态度良好;④ 愿意退赃退赔。本案后续若提起民事索赔,退赃退赔态度是重要从轻情节。

4.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第30天前后)
检察院审查是否批捕时,律师可提交:① 罪名构成存疑的法律意见;② 当事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③ 积极赔偿意愿说明。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
若案情清晰、罪名成立,当事人可选择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本案若能积极赔偿该饮料品牌经济损失,取得企业谅解书,可作为从轻量刑的重要依据。已有多起类似案件中,主动赔偿+取得谅解的被告人获适用缓刑。

⚖️ 本案关键辩护焦点(预测)

  • 因果关系认定:
    rn市值蒸发70亿中,有多少是谣言所致,有多少是食品饮料板块整体调整?(通报已注明"受自身负面舆情与食品饮料板块整体调整的双重压力叠加")辩护律师可能申请专业机构进行因果关系鉴定。
  • 损失金额核定:
    rn股价下跌既有谣言因素,也有大盘走势影响,法院可能综合认定"直接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
  • AI生成 vs. 主观恶意:
    rn虽然AI不能免责,但AI在多大程度上"辅助"了造谣行为,可能影响量刑档次的判断。

四、企业维权:市值蒸发70亿,该饮料品牌如何追责?

⚖️刑事途径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 饮料品牌作为被害人配合调查
→ 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追诉其刑事责任
→ 企业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民事途径

名誉权侵权诉讼
→ 侵犯企业法人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
→ 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主张经济损失赔偿(股价蒸发损失)
→ 可追加合理维权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

💼 企业遭遇恶意造谣的完整维权路线图

第一步:快速反应——24小时内固定证据
第一时间对造谣内容进行公证保全(防止删除后无法举证);向平台投诉要求删帖、封号;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步:官方澄清——压缩谣言传播空间
通过官方渠道(微信公众号、官网、投资者关系平台)发布澄清声明,明确指出谣言内容,要求更正。

第三步:法律行动——民事+刑事双轨并进
提起民事名誉权侵权诉讼(主张经济损失);配合公安机关刑事调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四步:民事赔偿——量化损失并主张
委托专业机构测算造谣行为与股价下跌的因果关系,量化直接经济损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企业法人名誉权受侵害)。

第五步:执行到位——确保赔偿实际履行
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必要时追加查封、冻结财产。

📌 律师提示:企业报案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① 造谣内容的公证保全文书
② 谣言传播范围数据(转发量、阅读量、平台截图)
③ 企业股价波动与造谣内容时间线的对应关系
④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因果关系鉴定意见(如有)
⑤ 企业经济损失测算报告
⑥ 官方澄清声明及发布记录

五、法律红线:自媒体从业者必须知道的三件事

⚠️ 红线一:AI生成虚假信息传播,同样适用刑法!

无论是手工编造还是AI生成,只要"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一律适用《刑法》第221条!

相关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明确要求,AI生成的音视频、图像等内容须显著标识,不得利用AI技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 红线二:平台纵容/不作为,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负有审核义务——明知用户发布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的,平台须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合规要点:① 建立AI生成内容标识机制;② 完善谣言快速处置流程;③ 对重复造谣账号实施黑名单管理。

⚠️ 红线三:有偿删帖、水军控评,同样构成犯罪!

为牟利提供删帖、发布虚假诋毁信息、批量刷量控评服务——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依据《刑法》第225条)

造谣者若有偿删帖逃避追责,可能同时触犯:① 损害商业信誉罪(上游犯罪);② 非法经营罪(删帖服务);③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

六、类案参考:这些AI造谣案都已付出惨痛代价

七、常见问题Q&A

Q1:用AI生成了一段假视频,只是发到群里开玩笑,也犯法吗?

A:关键看三点:① 是否捏造了虚伪事实(编造假消息);② 是否向他人散布(传播出去);③ 是否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如果只是私发给朋友、没有大范围传播、也没有造成明显损害,一般属于民事侵权或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但如果传播量大、造成企业损失,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Q2:我是普通网友,转发了一条后来被证实是谣言的帖子,有法律责任吗?

A:不知情转发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恶意传播,可能涉嫌共犯。"不知情"的认定标准:① 转发的内容本身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② 转发时是否有核实义务(例如你是媒体从业者)。建议:转发前先核实,可疑信息不转发。

Q3:企业遭遇恶意造谣,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A:第一步:公证保全证据——请公证处对造谣内容进行公证,防止证据被删除。这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没有证据,一切维权无从谈起。第二步:向平台投诉删帖。第三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咨询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Q4: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罗某某后续会怎么判?

A: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措施,说明已进入刑事程序,可能面临判决;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最高15天。

本案罗某某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具体量刑取决于:① 损失金额认定;② 当事人认罪态度;③ 是否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④ 是否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参考类似案件:积极赔偿+认罪认罚+初犯,可能争取到缓刑。

Q5:自媒体博主使用AI工具进行内容创作,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A:① 内容必须有事实依据——AI生成的内容必须经过人工核实,禁止直接发布未经确认的信息;② AI生成内容须显著标识——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须明确告知用户内容由AI生成;③ 涉及企业/人物名誉的内容须格外谨慎——负面评价须基于真实事实,不得捏造;④ 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发布前经专人核实,尤其是涉及商业、消费类内容。

Q6:企业市值蒸发70亿,能全部要求造谣者赔偿吗?

A:不一定能全部获赔。司法实践中,"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较为严格——须证明股价下跌与造谣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由于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本案中品牌饮料本身已阴跌一年),法院通常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综合认定赔偿金额。建议企业同时主张名誉权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24条),扩大获赔范围。

八、法律依据汇总

法规条款

核心内容

《刑法》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有偿提供删帖、发布虚假诋毁信息、批量刷量控评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 定罪处罚

最高检、公安部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第六十六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严重妨害生产经营;或造成恶劣影响 → 应予立案

《民法典》第1024条
名誉权保护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受侵害,可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AI生成的音视频、图像、文字须显著标识;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网络安全法》第70条

发布、传输虚假信息侵害他人权益的,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89条

公安机关拘留最长30天,须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限为7天

明岑律师事务所 · 企业刑事合规与知识产权业务团队

我们擅长处理以下案件类型:

  • 企业遭遇恶意造谣
    rn——刑事报案+民事诉讼双轨维权,名誉权侵权追责
  • 刑事辩护(黄金37天)
    rn——损害商业信誉罪辩护、取保候审申请、不批捕法律意见
  • AI生成内容合规培训
    rn——企业自媒体运营合规方案、平台内容审核机制建设
  • 商业诋毁纠纷
    rn——竞争对手恶意诋毁的民事维权
  • 舆情危机应对
    rn——企业遭遇谣言时的快速响应与法律行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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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方警情通报(2026年6月29日)、品牌饮料官方声明(2026年6月27日)、腾讯网、东方财富网、企鹅号、律图网等媒体报道。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